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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前不久2005年4月21日下午在学校运动会上铅球比赛中,一名选手由于失误将铅球仍偏了方向。扔出界外将我的左眼眼部砸成外伤,由于我当时正在照相,右眼瞄着取景框,左眼闭着,而我用的相机的镜头是长焦镜头,就是说我在相机里只能看到这名选手的脸部,看不到铅球,所以我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被砸到了,当时其他围观的人是站着的,我为了拍仰角,所以我是蹲着的,铅球飞过来把我的相机也砸坏了。我今天中午刚出院,在医院治疗期间花费了两千一百多,这钱是我们系先帮我垫的。但是学校到现在也没有对这件事情如何处理做表态,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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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2 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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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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