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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任职于共乐区**公司,在其员工宿舍凌晨一点多左右被该厂的另一名男员工杀害.(该厂男女员工为混居) 该案后来女方家属因不懂法律同意了尽尽接受厂方的3万元丧葬赔偿了事。后因经有关方面资询认为厂方有过失而补偿方面太少而上诉到宝安区法院。(其中有请律师} 2004年七月与十月开庭由理想转为第二次不太理想-法院叛调解。 现在因被告方不服而上诉至宝安区中级法院, 其间有交给律师上诉费一万一千,不包含律师的其它开支费用。但是从叛决书上看到的上诉费只需50元。

建筑工程
2005-04-30 19:21: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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