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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沪籍,户口在浦东黄楼,也就是俗称“乡下”。父母有四子女,因我的亲身父亲已过世,母亲续嫁,现在的父亲也有四子女,无往来。现在我们四子女出资造新房,想与对方四子女签订协议书,要求证明该房产权归我们四子女所有,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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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13:28: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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