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广州市某大学的大学生。去年暑假学校通知我们在指定的银行缴纳学费, 本人按照学校的规定在指定的银行按时缴纳了足额的学费,并且得到了银行进帐单回执.但过了大概3,4个月学校说我没有缴纳学费,因为学校说没有我的到款记录.后来我把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通过指导老师转交给学校财务处.并从知道老师那里得到会话时没有事了.我以为我的学费学校还是收到了.所以就放心了.可到了下学期也就是在05年4月中旬,学校有说我没有缴纳学费.我觉得学校的做法很奇怪.因为我已经交了学费并有银行回执,这是否说明我和银行已经完成了较学费的环节了,即我认为银行既然给了我回执就说明我已经把钱交到了银行.所以学校收没收到钱应该找银行核对了阿, 而不应该找我,因为我已经把钱交给银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