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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取保一年结束了,又改成半年的监视居住,到此一年多了案件没有一点进展。如果到期解除监视居住,他们还有权利变更强制措施吗?

刑事案件
2021-03-06 22:29: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超过12月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一)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的;

    (四)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案件情形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但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的,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撤销案件,继续侦查。

    撤销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停止侦查活动,并解除相关的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 建议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了解案情,以便全面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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