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年4月8号和4月9号,我因旷课而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当时在接受这个处分的时候,级长说我肯定可以继续上学,所以我接受了这个处分.在发生这件事之前的半个月,我与他人的感情纠葛被学校知道了,因而学校觉得我旷课是和这件事有关,所以一直都叫我与对方(对方是一个有妇之夫)断绝来往,而我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只是答应接受处分.本年4月20日学校已经将对我的处分通告贴在了公布栏.今天,即是2005年4月22日,我级的级长却叫我退学,如果我不退学,那么学校就开除我.他们的理由是说我的行为是破坏别人的家庭幸福,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因此坚决要我退学.

涉外纠纷
2005-04-24 15:02: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旅游者如何合法合情维护自身权益
旅游维权 1377
户口所在地证明怎么写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证明怎么写
出口关税增值税怎么算
增值税怎么算
出口关税增值税怎么算
合同诈骗不够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立案
合同诈骗不够立案标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80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9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0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