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有一件民事上的纠纷想请教您,去年九月份的时候,我和一位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在一起只有三个多月,十二月的时候分了手(注:分手是她提出),现在已经分开四个多月了,在这四个多月中,她想挽回,而我却不想,所以该女子不停骚扰我,不停的拨打我的手机,我只好选择了经常关机,她见我关机,又拨打我的住宅电话,我跟她为这事出来不知道谈过多少次,每次都说好不要在骚扰了,可她总是没过多久又继续纠缠,还经常喊她所谓的亲戚朋友们到我的工作单位来讲情,使我感到身心很疲惫,所以今年二月六号的时候,我选择了辞职,只有这样,才不会被继续骚扰,可辞职后,她又开始向我朋友打听我的详细住址在哪,没有打听到,后来她了解到我又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并开始骚扰她,并说出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四月中旬的时候也就是前几天又开始打我电话,我忍无可忍了,在电话里把她一顿骂,但还是起不到什么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