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衷心感谢您4月20对我所咨询的一起好意搭乘车辆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案件所给予的答复,现在我要咨询的是由这起车辆事故所延伸下来的理赔问题。这起车辆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较大,我公司尼桑骄车报废,直接损失30万元;我公司老总及其他2名乘员的医疗费(不含应计算的各类补助)就达20万元。可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只投保了车辆险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肇事车辆挂靠的所谓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际上注册现金为1万元,实物为49万元,且为3人合伙的一个民营公司,现还被工商部门注销了;肇事车主家中经济困难,车子是东借西凑刚买来的,还未开到施工地点就出事了。现在肇事车辆负全责,就是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全赔也最多只有15万元,连3个人的医疗费都不够,更不要说其它损失了。我们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说,因责任在对方,他们不负责赔偿。我们想不通的是:我们每年给保险公司交那么多钱(我们投保了车辆险37.5万、第三者责任险20万,车辆座位险3人3万,可出了事以后,在对方没有足够赔付能力的情况下,我们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连一分钱也不负责,要是我们撞了一个负全责且没有参加保险的肇事农用拖拉机,家中又一贫如洗,所有损失不就自己全兜了吗?那么我们参加保险又有什么意义呢?所谓保险,就是要防止损失,结果受不受损失还要看对方是否参加保险、参加了多少保险制约,这还叫“保险”吗?  

涉外纠纷
2005-04-23 1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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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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