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自然人在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包工头带队包下了一个小工程,过去如果没有申办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包工头就需要挂靠,或者以输出劳务的形式接活,否则就无法完成正常交易,甚至会被认定为违法经营。自然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纳税义务,新增了一种纳税途径。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是自然人单次收入不超过300-500元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免征额就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合法纳税。而新的规定则增加了自然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选项,这样就将有更多纳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