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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还有他几年不见的几个朋友在饭馆吃饭,因为好久不见,所以不知道他们住那,还没来急问其手机。其中有一个还是我丈夫不认识的朋友,从没见过面。后来这个人和也在饭馆吃饭的人打起来,对方先动的手,他们10多个人,对方被打伤,脸上缝了10多针。当时打架的时候我丈夫去劝架,后来当警察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的朋友都跑了,所以他被抓去,对方指正他也动手了。由于他确实不知道他的朋友和他朋友的朋友的手机,住址。所以他在警察局只是说自己没动手,也没法找到其他人。现在被刑拘了

交通事故
2005-04-28 14: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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