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某县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时,当地工商局以我销售的产品部分品种无贴标签,涉嫌销售三无产品为由,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将运输车辆和货物予以扣押,当我向有关部门咨询,查阅了[产品质量法]后,发现工商局对销售三无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扣留运输车辆和货物是错误的。我想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又怕上级机关复议撤销他们的扣押措施以后,他们再重新检查我的物品,再依据别的法律重新扣押。这样要当误我的时间。请问:法律对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我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05-04-18 21: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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