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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劳动者,曾经是珠海市公交集团旗下子公司,公交信禾的一名员工。2020年9月份,集团下属成立了珠海市观光巴士分公司,公司在未经我的同意下强制借调过去观光巴上班,总共时间2个月。当时观光巴士这边的领导承诺我们,1、先借调2个月,任职期间,如果不愿意继续在观光上班,可以申请回原单位。2、工资是在原单位发放,按同比原单位增加百分之十的比例发给我们。3、员工假如适应观光巴士的工作,有机会申请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 公司从岗前培训到开业再到车辆运行阶段,我们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在观光巴士工作期间,工资方案一直未给员工一个答复,直到11月的中下旬,观光巴士突然不排我们几位借调人员的班,也不给原因,第二天晚上,我们本单位的同事在晚上19点左右,以电话口头形式通知我回去本单位上班,并且事先没有一个通知的文件,也不给任何理由为什么会突然把我们从观光巴士退回原单位,这只是其中之一的迷惑。 直到现在,观光巴士开业半年了,我们每次问领导,属于我们的工资什么时候能补给?这个问题每个人问了无数遍,没人给答复,这是合理所在?我们不愿意去的时候,强制拉我们去,后来我们愿意留,不让留了?难道这是一个国企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吗?在观光巴士任职期间,每天工作12个小时,说好会补工资给我们,直到现在没人理会。 请问我该用什么方法来维权?

劳动纠纷
2021-02-24 18:25: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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