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7岁时离异,法院判我跟父亲。10年前父亲再婚。因居住不方便我一直没在家住,去年父亲打电话告诉我,房子卖了,钱给了后母的儿媳,因儿媳要给他们二老买新房,但钱不够。为了父亲早住新房我只好同意了。据说新房用了35万,而父亲旧房卖了10万。新房的房产证是儿媳的名字。现在我和父亲的户口都落了过去。后母有子女各一,嫁给父亲时自己有套房子,给了儿子和媳妇,而且儿子也继承了其亲父的房子。想请问后母的儿子还有权得到我父的房子吗?我曾提出要后母的儿媳写借条以证明我父曾给过这钱,但被拒绝。为了家庭关系和睦,我没追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