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和承诺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两者不同点在于协议书是基于双方共同意识表示而做出的,承诺书是基于单方的意识表示而做出的。协议书、承诺书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以及意识表示是真实没有受胁迫等情形,协议书、承诺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是相对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强加或胁迫,不违反法律规定即是有效的
合同书或承诺书,至少可以起到证明力的作用。如果相对方再次出现过错,即使不承诺在法理有也要受到损失,承诺也就是事实、承诺内容与法律规定相统一,完全可以认定为有效行为,当事方、相对方应履行承诺,法理上是支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