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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月以前,我应聘至一家企业做成都地区经理,月薪2500元,去了以后才知道该公司在成都并没办营业执照,没有合法经营资格,只是在一居民楼租了套房子作所谓的“办事处”进行药品经营,而且在华西医院等数家二甲、三甲医院内经营。 几天前,该企业在没有明示原因的情况下无故辞退了我,而且我三月份的工资至今没有拿到,现该“办事处”仍在正常经营,他们老总一直在重庆。

涉外纠纷
2005-04-16 2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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