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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9年7月1日,入职的,在公司共工作了一年零七个月了,年前被公司通知,因为组织架构的调整,要优化采购这个岗位,我本人已婚,在南昌定居了,还未生子,公司说要调我去外地上班,我没同意,请问我可以拿到多少补偿?

合同纠纷
2021-02-21 08:3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确认下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你那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 如果是自离,是没有补偿的。即使有,就是两个月工资,
  • 公司应当补偿你三个月的工资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如果你的合同里没有写你有可能会去外地工作,那么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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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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