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鎮府對我們村里的部分集體樹林進行了征收計劃,並禁止村民將土地視為己有.3/23號村民黃細蘭(男)召集幾個村民對屬於他自家部分的樹林進行動工,我爸作為村干部,有權制止此行為,無奈他對我爸及我哥進行惡(辱)言相擊,雙方都動武(動手);我媽看到後去進行解救,黃的老婆突然從屋內拿起著棒重重地打了三棒:腦後,手肘及左額.最重的打在了左額,在醫院里縫了兩針並住院觀察了大半個月,4/8下午被迫出院.在這期間,3/26我帶老媽去市公安局做法醫鑒定,當時領導說三天後有結果,但當地派出所沒有收到通知,要市出了結果後才結案,醫藥費才有判決.我們怀疑是黃家收買了當地的各個部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