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的是有关姓名的问题.我原名为廖**(这名也是出生名).上初二时约1977年左右,因一部很轰动电影的主人公叫繁,故在一位老师的提议和更改下,稀里糊涂的用了廖**这个名.当时的户籍制不严,并未办理任何更名手续就成了这名.后来也不怎的就成了户口本和身份证名.成年之后想恢复原名,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原名,也就是说二名处于共用的状态,包括人事档案.然而一直以来也都相安无事没遇到任何麻烦.也没想到会和身份证名发生矛盾.1998年参加了自考,用了原名廖**,一路考过来没有任何人,和组织提醒和质疑.去年办理毕业登记,有关自考部门提出身份证和准考证名不符者需出示派出所证明,这时我才体会和意识到身份证的重要性.但我还是按要求出具了相应的证明.可毕业证发下后,发现毕业证名和身份证名依然不符也就是说还是用的准考证名,但毕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还是一致的.这就给我带来无限的烦恼.我曾要求有关自考部门能否进行更改将其统一起来,但他们声称毕业证已发,更改很麻烦,名子是你自己写的,他们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