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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多月女方要求婚前房产加名字,男方不同意,而冷战两个月,婚后极少在婆家居住,没在婆家住过几天,因为房子没加名字更是过年都不回婆家,提出离婚,我不同意,极力挽留无果,请问离婚的话可以退还彩礼吗?因为房子也是贷款购买,手上没有钱所以彩礼钱均为向亲戚所借,婚姻期间女方说"嫁给你是来和你还贷款的吗""我要知道你不挣钱我不嫁给你"这样的话语,我的工资还了房贷皆一分不剩的都给了她,第一次交工资就因钱少而闹矛盾,导致当月房贷是我借钱还的,如今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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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5 14:09: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