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我几个朋友打算开个公司,我觉得不错想加入,他们同意了,于是成了合伙人.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今年4月底,公司还不注册,为此,我也提了好多次,原先做的一些活都用的其他公司的发票.5月初,我提出退出,拿回属于自己的剩余款,做帐的却拿不出帐,钱也有很大一笔不知去向.钱到现在还没给我.
几天前,我得知,他们在原先共同投资的时候,只拿出了他们要求我投的一半,并对我说大家都投入了相同数目的金额.这几天我一直睡不着,想到一开始就给他们骗了,郁闷啊,还是多年的好友.
请教,他们这样是不是犯法啊?我觉得他们好下流,我可以报公安吗?因为他们不愿意把钱给我.
谢谢了,我上海的,可以提供咨询的,可以跟帖,谢谢[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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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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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按民事纠纷或者合同纠纷起诉他,不能按刑事案件处理,公安局即使立案,在查清事实后也不会受理。如果有证据,如何搜集证据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案情来分析判断,比如合伙协议、账薄、票据、转账凭证、录音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你们可以收集他私吞利润的证据(如审计)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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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需要知道你们当初的合伙协议是如何签定的。这样可以知道你的钱款是否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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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投资款,至于款项是怎么用的应该由对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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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