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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的家人在朋友的说服下,和他们去饭店偷钱去了,但是我的家人是不偷的,是帮他们看看有没有人监视,可想而知,第一次就被发现了,偷了人家大概1000元,偷到钱的人跑了,把我的家人抓到了,被偷的受害人毒打了我的家人,还拿走了家人的手机(价值4000元)还有现金800左右.然后报了案.到了公安局又是一顿打,在警察的打骂下,我的家人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们,他要我家人的朋友来自首,可是我们现在去哪找啊,这样的问题应该由公安人员去办理的啊,现在人还在那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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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11:09: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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