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组成不同:社会团体法人是指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捐助法人是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特点不同:社会团体法人的特点: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捐助法人具有两个特征:1、为公益目的而设立;2、法人的财产全部来自捐助财产。捐助法人的范围主要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