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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快递员,于2020年12月29日开着货车由西往东行驶,在要进入单位右转弯时,右侧有个公交站台,注意避让行人我没发现他,车速慢随时好停车,车头刚进入50公分非机动车道时,被同向开电动车撞到货车右侧,他的车速比较快,没减速制动,电动车驾驶员的头直接撞到我的汽车右侧后视镜上,直接把右后视镜都撞掉下了,右侧保险杠撞坏了,他人受伤严重。我立即报了警,警察到了什么也没问就判我全责,救人要紧我也就没询问就签字了。我现在就是有几个问题,一是这位警察处理事故就这么简单?二是这位电动车驾驶员在遇到单位进出口和公交站台就不要减速制动,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还有他的电动车前安装了挡风玻璃已发黄老化挡视现。请问交警判我全责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1-02-09 1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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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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