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我和他还未登记)依靠中介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简装),现以过户,银行贷款正在办理.在购房之前我们和房主口头商议购房手续完成后,她以500元每月的价格租用此房.前两天(房屋过户后)她又要压低房租,我们不肯.她就威胁说:"你们若不肯便宜租给我,我就将房内的拉门,防盗网等拆走,反正合同里也没写".我们研究了合同,见只写了"***楼*号楼房和水电暖煤气".我们怕她破坏我们的房子.在她同意在购房合同中填加以上设施的情况下我(我对象不在家,我代签的)签了租房合同,合同中还有一些不平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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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现在的房屋产权人追认此合同,则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另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产权也已经变更,对方无权再改变房屋固定设施,否则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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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