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2000年的时候,我村的廖丙基在建房时占用我家住宅用地17.5平方米。我发现后,即令其停止建房,但其继续建房。于是我便找到村大队和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后经村大队调解决定以2500元作为赔偿款把17.5平方米的土地让给廖丙基。双方于2002年6月6日签定了协议书。在签定协议书的同时,由于廖丙基说他在土地局有熟人,故由他办理土地证上的土地转让,并签下借据。后来我曾多番催促其交还土地证,但其却一推再推。直到今年清明,我再次到其家中催其交还土地证,但他却以其想法为标准要继续多占我家土地,并把土地证扣押起来不交还于我。

继承
2005-04-08 15:18: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