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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吓唬,辱骂甚至辱骂对方父母,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并且以伤害自己相威胁,吓唬,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这种情况属于什么类型,可以起诉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23-01-04 07:37: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算是家暴,保留证据可以起诉离婚
  • 以下情况可以起诉离婚:(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