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
1、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即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