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师,您好!我目前就职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正常项目工作中,于2021年2月1日突然被公司召回并提出解聘。我在日常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无任何过错或者过失。经与领导协商,将于2021年2月5日(公司春节年假之前)离开公司。且得不到任何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和上述情形,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到什么补偿?我已入职5个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提供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相关银行流水。

其它综合
2021-02-03 14: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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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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