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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8年,属于劳务派遣合同于2020.12.31到期,再今年提供的新合同中税前基本工资变成1750,大幅降低,也没注明绩效奖金之类的,我现在拒签该合同,公司一直拖着不和我谈合同的事,只是劝我签新合同,我不愿意,如果劳务合同终止,我该怎么办。一直拖着么?

合同纠纷
2021-02-03 14:34:1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如果你认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如果新合同薪资待遇降低,你有权选择不续签并主张补偿金。
  • 您好,由于您的劳动合同正常到期,所以您现在属于自由状态,法律上您和这个公司已经不构成雇佣关系,如果您不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可以让公司给您开个离职证明,去找下一份工作就可以了。如果您现在一直拖着,也不签合同也不去找新工作,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所以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您的具体状况,我好看看您现在可以怎么紧急处理能最大程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您好,您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建议您联系我说说您具体的情况,我会尽我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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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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