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口迁移办理手续手续如下:
(1)西安市户口迁移手续:
入户地址未登记户口或原户主已迁出,申请人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或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的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移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移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农村地区的,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属拆迁、回
迁安置的,须提供拆迁、回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提供相关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迁往小区已立大户的
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迁往农村地区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入户人员的居住证明。
(2)西安市户口迁移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转入地申请;
2、申请人递交材料;
3、派出所审核材料;
4、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5、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