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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自己的父亲在苏州(竹中)建设工地上干活,因本人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在工地上手指受伤,被缝了4针,因手指受伤无法干活,本人当晚找老板要求回家,手指受伤老板答应赔偿4000元,然后双方核对了考勤表,双方都没有问题,本人工资3880元(加上工伤赔偿一共是7880元),父亲工资4680元,回家当天老板把工资零头给了,一人80元(两人合计160元),一共两人工资合计是12400元,然后老板写了一张条子,答应工资于2021年1月30日打款结清,条子上面都有老板和代班的签字,结果老板才给了11260元,还差1140元,老板不给了,微信拉黑电话不接了,虽然钱不多,但是都是血汗钱,我该怎么办啊!

劳动纠纷
2023-01-04 18:51: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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