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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戚杨甲2004年1月购置杨乙一栋楼房,价款8万元,当即付款7元,并入住房屋,余款1万元约定办完房产权证后付清。由于杨乙说房产证在其女儿手里(其女儿外出打工),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但土地使用权证杨乙交给了杨甲,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土地过户手续,并收取了办证手续费用1500元。一年多后的今天,本地信用社突然申请查封该房屋,称杨乙多年前在信用社贷款未还,已用该房担保债务。法院因此裁定查封杨甲现在的房屋。杨甲购置该房屋时,信用社的人也知道,他们当时并未要求用该房屋受偿债权。而在今天,杨乙外出时,申请法院来查封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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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09:55: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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