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在2000年去世了,当时只留下了一个平房,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后来2003年我到鞍山工作,以后不打算回黑龙江了,我就想让我妈妈把原平房的名字改为我妈妈的名字,因为人去世以后,涉及到名字的事情都是很难办的,所以我让我妈妈去改,可我妈妈说到改房照的地方,人家说要有去世的子女(我)和去世人的母亲(我奶奶,我爷爷已经去世)的放弃房子继承权的证明材料(我奶奶现在已经80多岁了,而且很糊度,也不认识字再说还在外地),才可以改成我妈妈的名字。我妈妈和我说完以后我很困惑,请问怎样才能很顺利的改名字???或者是说我应该先去履行继承房子的权利,然后再把房子改成我妈妈的名字???请给与法律上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