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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有一个问题向大家求助。2004年6月20日,我加入北京**公司,由于其他同事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和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合同。加入公司之后,7月下旬,公司说公司内部订购电脑便宜,我交了订购款4900,没有开收据,在8月12日被派往西宁,工作两个多月后,发现公司老是不发工资,再加上在外费用太大,自己难以垫付(当时,已经垫付2000多),和公司要费用几次,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而且,电脑没有拿到,钱也不退,无奈之下, 只好选择辞职。但是,到现在为止,已经五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支付,多次和公司主观沟通,都以各种理由(公司不允许退钱、工资在北京和西宁之间推来推去),我现在想问,是不是不想要电脑了,公司就必须退钱给我,虽然没有收据,我现在已经把和他的电话给录音了,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没有劳动合同。而且交钱没有收据

债权债务
2005-04-03 13:28: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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