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和他妹妹在1981年(也就是我出生之前)之前就定了口头协议,他妹妹要把他大女儿(当时她女儿还没有成年)名下的地皮给我爷爷的儿子(就是我爸爸),当时爷爷说给钱,但他妹妹说不需要(因为当时她们生活条件不是很好,我爷爷经常在钱上帮助她们,她们没有钱在那地皮上盖房子),只要和我爸爸当时拥有的另一处地皮交换就可以了,我们就在那盖了房子已经住了有20几年了,现在房屋要拆迁,赔偿金很可观,她们就不同意了,我姑姑就是她大女儿和她丈夫多次要求收回,(我爷爷已经去世了)并声称当时他们不知道,他们不同意。并要我爸爸按现在的价格给钱。昨天,我爷爷的妹妹带他的几个儿子和女儿又说到了这件事情,说就是她们家的,给我们住是看的起我们,并骂我们很难听的话。我们为了这件事情,身心真的受到了很大伤害,并感到世态炎凉。说实话,如果我们不是在上大学,花费很大。我们不想在受这种气,不和她们争了。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没有和她们吵。我们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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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地面没有附着物,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根据你的叙述,这所房屋是你父亲所建,如果履行了相关手续,则此房屋的拆迁款完全属于你父亲.
如有需要,可直接和律师联系 李律师010-86701299 136712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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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