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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女性,婚前我对象买车钱不够了,我拿了4千给他,结婚一年多了,因为有些原因要离婚,请问我能要回来吗

民事相关
2021-01-31 10:18: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结合结婚时间较短,彩礼能够适当返还
  • 婚前财产购买的车辆就属于婚前车辆,不需要财产分割,如果婚后财产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车辆。
    婚前财产一方买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买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子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车的一方自愿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1、该车应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用分割。
    2、婚前男方全款买车写女方的名字,应认定为男方于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因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这样,既然车辆是在婚前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该车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既然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当然就不能分割了。
  • 1、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前贷款买车,车辆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贷款还清后,车辆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但是考虑到婚前,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于还贷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贷款后,车辆登记人应向另一方支付还贷所付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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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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