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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社保是两地交的,后迁回原档案城市办的退休,医保是在异地交的,已交二十年了,请问能迁回原地办理医保,都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2021-01-31 09:17: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咨询社保部门确定责任
  • 具体咨询询下当地社保部门办理
  •   劳动者辞职后,应该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甚至有些公司会直接把档案给劳动者,那么回户籍地人事局存放即可。  如果办理离职后,没有拿到档案,那么咨询公司人事部或者档案存放的人才市场,问清楚转移手续,不然,先回户籍人才市场或者人事局开具调函的。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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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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