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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和男朋友买了房子,首付为男方家出。婚后,男方妈妈还一半贷款,我和老公还一半贷款,但是,我们所还的部分,由男方妈妈在老公卡里取出,连同男方妈妈所还的部分一起存入还贷的银行卡,我没有还款凭证。婚前买房时,做了公证,房屋为一人一半,且房产证上是两人名字。如果离婚的话房屋怎么分割?是一人一半吗?

民事相关
2021-01-28 13:53: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 可协议离婚可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