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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刚刚申请改名字,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吗

婚姻家庭
2021-01-30 16:24: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可以改名,改名字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   按照相关规定,现在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主要包括: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 具体申领程序是:(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变更姓名须知:公民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的,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分、已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材料;
    2、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变更姓名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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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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