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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孩子是需要多少费用

婚姻家庭
2021-01-29 21:42: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 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   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关于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 收养福利院孩子的程序: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符合领养条件的家庭都可以领养。不用交钱。如果自身符合,直接到福利院提出申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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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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