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1年7月与一移民公司签订一份服务合同,这个月才发现,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甲方”公司名称与为我开据的的发票名称不一致,甲方公司已注销,而发票上的公司是合法公司,可见此合同自始效,因此我要求退服务费,但法律时效已过,要想延续法律时效,就应有新的证据产生。

继承
2005-03-31 09:24: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