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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女友离家出走来了上海,我今年18,她今年15,在旅途中发生了关系。她妈在电话中说要报警,告我诱拐和强奸,现在我们还躲在上海

证券投资
2005-03-29 16:41: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首先,我不知道你女友的实际年龄是多少,15岁是周岁还是虚岁。
    如果是虚岁,那她年满14周岁了吗?同时你知道她是否年满14周岁?
    如果未满14周岁
    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
    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同时依据该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你年满18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你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将由法院认定,但你的行为确实符合第第二百六十二条的构成要件。
    如果年满14周岁,则不符合上述2条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