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56岁妇女在超市多次盗窃,总共不超过200元,赔给超市2000元,一般法律上会怎么判?

损害赔偿
2021-01-26 04:55: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关于多次盗窃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 构成盗窃罪但是有自首情节。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自首的法条依据及可以刑罚减少的限度。《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你好:报警解决解决依法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