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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合伙做生意,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乙方没有得到报酬,甲方以自己没有的理由不给乙方相应的报酬,甲方让乙方每天看到利润再做心理暗示让乙方认为自己挣到钱了,实际上一分钱都没有

合同纠纷
2021-01-26 11:10: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诉求是什么呢
  • 你好:只要以上协议内容是全体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形、合伙协议上有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并注明了时间的,就是有效协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仅对合伙人有效,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有权按照合伙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你退伙前合伙所欠债务进行追讨、你也有义务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清偿后,你可以依据双方的免责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1.合伙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也就变成合法的合伙关系。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经营期限,其中任意合伙人可随时提出退伙,但应提前30日告知其余合伙人。假如其中一人私自抽回出资或者私分合伙财产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在产生债务时,分别取得的合伙财产应全部返还,作为合伙共有财产,偿还合伙债务。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只有在不足清偿时,才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三人按其协议约定,依照其出资比例,以其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
    3.当其中一位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共同存在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财产首先应当偿还其个人债务;而在合伙经营中的应有份额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 主要是做什么生意,看到的利润在哪里
  • 你好,请问您的具体诉求是什么呢?是否是认为对方通过诈骗的手段向您要得财务呢?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才能为您作出更加有针对性的回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寻求任何法律上的帮助,可以通过主页上的电话与我进一步交流,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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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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