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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份离婚起诉书,但是不知道怎么写

民事相关
2021-01-26 22:29: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问你是哪一方?有孩子吗?
  • 您好!对您咨询的情况提出两点建议:1、您可以跟对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到公证处作公证),并将双方协议的补偿款支付给对方,往后的房贷由您付清。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对方已接受补偿款,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法应当履行。如对方反悔,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产权。2、您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分割房产(因为您们已经离婚,该房屋已无共有的法律基础,应当予以分割),如对方愿意按协商的补偿条件和您和解,您可以通过法院作出调解书确定产权归属。调解书一经双方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当履行。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 可以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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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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