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离婚姻已近两年,当时法院判儿子由前夫抚养,现男方已再婚生女,并将儿子交给儿子的祖母,儿子现与前夫的新家已分开居住,现状明显是不利孩子成长的!做为母亲,我当然希望争取儿子的抚养权,但是男方阻止我的探视,并拒绝告知我儿子现在生活的地点.我和前夫都是湖南人,离婚案是在湖南法院办理的,但我和前夫已在深圳居住多年,但前夫没有办理深圳暂住证,故我不能在深圳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而1.我若是去湖南的法院提出申请,有些证据让湖南法院了解实有难度,2.事发地在深圳,法律规定执行需仍向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请,则不利于后续在深圳执行;此情况下我如何向前夫所租住地居委索取前夫来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居委是不会无故给我提供前夫的居住证明的,怎样取得深圳法院给我出具一份要求该居委会协助提供前夫的居住的证明呢?您是否有更好的建议?谢谢~

婚姻家庭
2007-04-23 03:19: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根据原来的判决要求探视权,如果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可另诉,如有可能应该在原审法院起诉。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非常感谢您们回复.我还有以下问题.
    1.我真的可以不用出具对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吗?因为我可以向法院提供其在深圳居住的具体地点.
    2.因男方在深圳并没有固定的工作,他只是某一公司的外围业务,则他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该公司不用每月支付其工资,即其是靠接订单的差价来生存的,我是否可以请求深圳法院前往该司要求该司财务配合还款?象这种较特殊的劳务关系,法院是否有别的方法执行还款;
    3.我听说,其老婆在深圳有开店经营,此证据提供给法院是否对执行还款有用呢?谢谢~
  • 男方為某台资公司的外圍業務已有三年时间了,其每月是賺取其所接訂單的差价,故其每月的收入不同,但每月所得必定是从该司财务支出的,該司財務则有可能知道男方的其一銀行帳號,法院是否可以從该司财务入手,通过该司财务强制執行其每月還款?一.法院可查其在某銀行的存款金額,从而冻结此部分金额;二.法院可通過該司財務強執行其分月還款?三.若是该司财务每月是以现金进行支付的,法院是否有权要求该司财务后续更改支付方式,或是别的?四.若是该台资企业拒不配合,则法院是否有权要求该司必须配合?:loveliness:
    另,若是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又如何定义男方的月薪?外围业务的月收入每月不等.法院如何来判决男方应承担的抚养费?是法院调出其在该司财务调出男方在近一年在该司领取的总额来判定其月收入?若否,则法院将以什么来定义男方的月收入工资?
    谢谢!
  • 在深圳起诉即可,案由是抚养权纠纷,列明你前夫现在的住址即可立案,开庭时或开庭之前如果对方用管辖权抗辩,你可以以对方在深圳工作来反驳,并要求对方提供不在深圳居住的证据,相信法官会支持你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