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请问我是2019十月十五在工地外墙工作高处摔伤,腰椎胸椎两处骨折,当时没报警,就做了工伤认定,现在2021年把钢板取了,我不知道是做伤残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还是两个都要做啊?麻烦懂的给本人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好让我知道怎么做,还有除了这两个还需要做别的吗?再次感谢

劳动纠纷
2021-01-27 00:35: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等你出院一定康复之后,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追问:我这情况是公司帮我做了工伤认定,说二次手术出院三个月后去复查结束去做伤残鉴定就行了,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还需要做吗?当时没有报警,公司说安劳动法规定陪该给多少就给多少,问他们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做吗,没人告诉我,就说做伤残鉴定就行了,我也不懂,需不需要做,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解答:伤残鉴定问题属于社保局那块主程序,你如果不找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到网上多查一下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具体在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其内容如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1、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
    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
    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 做劳动能力等一年,不需要做三餐经历。
  • 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就可以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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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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