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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到开庭时间法院传票下了两次,什么意思?

婚姻家庭
2021-01-28 11:21: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审理时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 如果是债务纠纷,当事人已经起诉,而法院下达传票,欠款人外逃,其家属拒收传票,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传票。送达后公告期为六个月。如果被告不按时到法院参与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欠款人财产即可。
  • 法院庭期安排调整,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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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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