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省人在北京工作,没有居住证,身份证丢了,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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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暂住证已经停办了,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居住证它的办理步骤如下:第一、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第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第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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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2.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5.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6.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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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如何办理 关于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以郑州居住证为例,居住证办理对象为没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想在郑州市暂住三十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七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应在三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郑州居住证办理的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暂住人员办理《居住证》只需提供近期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暂住地派出所就可免费申领《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暂住人员凭《居住证》可以办理子女就学、办理驾驶证件及免费参加计生生育检查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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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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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