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位律师您好:我在单位以经工作五年了,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今年合同到期不给我鉴了。让我签辞职合同书,老师您说我应该签吗?

合同纠纷
2021-01-21 23:58: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签了一年的合同想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